汽车完税证明丢了怎么办
解答(3)收藏汽车完税证明丢可以向原发证税务机关申请补发,【国家税务总局第15号令】第十九、二十和二十条有如下规定:
1、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车主在申请补办完税证明前应在《中国税务报》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指定的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填写《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申请表》;
2、纳税人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纳税人提供的车购税缴税凭证或主管税务机关车购税缴税凭证留存联,车辆合格证明,遗失声明予以补办;
3、车主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车主向原发证税务机关申请换、补,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车主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遗失声明核发完税证明正本(副本留存);
4、纳税人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提供车主身份证明,包括内地居民,提供内地《居民身份证》(含居住、暂住证明)或《居民户口簿》或军人(含武警)身份证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外国人,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组织机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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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汽车师傅提问当时买车是自己单独办理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可以带上身份证、驾驶证、行驶本到车管所申领一个《车购税换补证申请表》,车管所工作人员会告诉你,再到他们指定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等报纸刊登出来后,我们再拿着报纸、《车购税换补证申请表》、身份证、驾驶证、行驶本,到车辆购置税过户补办窗口办理新的发票就可以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7号)
第二十条规定,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车主在申请补办完税证明前应在《中国税务报》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指定的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填写《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申请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补证申请表)。
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纳税人提供的车购税缴税凭证或主管税务机关车购税缴税凭证留存联,车辆合格证明,遗失声明予以补办。
第二十二条规定,车主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车主向原发证税务机关申请换、补,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车主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遗失声明核发完税证明正本(副本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