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购置税什么时间上调
解答(3)收藏汽车购置税不是上调,而是取消对于1.6排量以下的优惠:
1、购买自用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价外费用是指销售方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存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保管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销售方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2、进口自用;进口应税车辆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税率 【提示】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计税价格为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
3、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 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提示】国家税务总局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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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汽车师傅提问汽车购置税不是上调,而是取消对于1.6排量以下的优惠;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汽车购置税不是上调,而是取消对于1.6排量以下的优惠;2018年起,购置税将由7.5%恢复至10%;财政部公布的《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里明确规定: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