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户车辆交强险按新车交吗
解答(3)收藏过户车辆交强险不是按新车交的: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复制保险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十二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制费;
2、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
3、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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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汽车师傅提问不是,车辆过户后的车险转移到新车主名下,直到保险到期,车险不按新的计算。并且交强险“跟车”不“跟人”,而且只有交强险在有效期内的车辆才能办理过户手续,所以,关于车辆交强险,广大车主只需做好交强险过户就可以了。
如果之前的百车主将交强险一起过户了,且在之前的年限没有出险,是有优度惠的!具体的规定如下根据保监会的规定,上一年度未出险的车主,在进行续保时知可享受一定程度的保费优惠,而对出险次数多或赔道付金额高的车主,其保费也将根据情况,进行不同程度的上调。一般专情况下,车辆一年未出险属,第二年续保时即可享受10%的保费优惠,如果连续几年没有出险记录,那么优惠最高能达到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