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信息变化没有申报的如何处罚
驾驶证信息变化解答(1)收藏驾驶证信息变化没有申报,将可能被处200元罚款。《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以及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对于未按规定备案的,还应当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未按照规定申报变更信息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据介绍,违反规定的驾驶员将可能被处200元罚款。
驾驶证信息变化换证的方法如下:
1、本地人持外地驾驶证转入的,持身份证件原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一张;
2、最新免冠一寸彩照两张;
3、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在驾驶人适应性检测站体检);
4、提交原驾驶证及档案,由业务领导岗审批,业务员启封档案,审核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5、经网上查询核实,复试道路驾驶(科目三)合格后办理转入手续;
6、留存原驾驶证档案中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驾驶证登记项目表》《机动车驾驶员转籍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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