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电动车蓝牌和绿牌有什么区别
解答(1)收藏以下为南宁电动车蓝牌和绿牌的不同区别:
1、适用车型不同;绿牌照是新能源车的车牌,就是全电动车和混动车。蓝牌就是常规能源车了,也就是汽柴油车。
2、牌照颜色不同;新能源小汽车采用渐变绿色,而新能源大卡车则用黄绿双拼。都寓意着绿色、环保、科技,既可实现区分管理、便于识别,又能彰显新能源特色、技术创新。
3、车牌尾数不同;绿色车牌的位数由5位上升到6位,只用两种字母:D,F。D代表纯电动,F代表油电混合。蓝色车牌的位数为5位。
4、采用技术不同;绿色车牌启用新技术,采用二维条码、防伪底纹暗记等防伪技术,提高了防伪性能。这张牌是谁做的、什么时候做的、谁领走的,全都能追溯。
以下是南宁市大小蓝绿牌的区别:
1、小蓝牌:合法依规市区自由行。
2018年5月15日,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GB17761-2018),获批准发布,自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并取代《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为便于区别,前者通常称为新国标,后者称为旧国标。
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最大时速不大于25km,整车质量不大于55kg,蓄电池电压不大于48V,电动机的额定功率不大于400W,并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小蓝牌,即符合新国标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为蓝底白字白框线。
可以说,小蓝牌电动自行车是目前行驶在南宁市区最“名正言顺”的电动自行车,现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的都是小蓝牌。
2、小绿牌:旧式号牌实行有效期管理。
小绿牌即旧式正式号牌,符合旧国标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登记目录中的电动自行车。小绿牌为绿底白字白框线,其中“南宁”二字为白色字体。
为了便于管理,南宁市对2019年4月14日(含)前购买的符合旧国标且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在2019年6月14日(含)前提出注册登记申请的,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登记规定》予以核发旧式电动自行车号牌。2019年6月15日起,南宁市不再发放小绿牌。
南宁市根据《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的规定,对小绿牌电动自行车实行号牌有效期管理。
有效期为十年,自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计算。小绿牌的车辆号牌有效期届满后,也不意味着绝对不能使用,《条例》规定,由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市公共交通发展、城市道路等情况决定是否延续。
3、大绿牌:临时号牌实行过渡期管理。
大绿牌即临时号牌,既不符合新、旧国标也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登记目录中的电动自行车,其算得上是南宁市第一代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号牌。
2013年8月15日起,南宁市电动自行车正式开展注册登记上牌工作,当时登记的号牌样式就是大绿牌。大绿牌外观比小绿牌大,为绿底白字白框线,其中“南宁”二字为红色字体。
南宁对大绿牌实行过渡期管理,自《条例》施行之日起三年后(即2023年8月31日)不得上道路行驶。
此外,《条例》规定,驾驶和乘坐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即上大绿牌和小绿牌的电动自行车)需佩戴安全头盔,否则将被处20元罚款;驾驶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即上小蓝牌的电动自行车),倡导佩戴安全头盔。
4、大蓝牌:禁止在南宁市快环以内行驶。
在南宁,电动摩托车悬挂黄牌,电动轻便摩托车悬挂的则是“桂A”字号的蓝色号牌,即大蓝牌。其实从外观上看,电动轻便摩托车和普遍电动自行车区别不大,但车辆的技术参数和车身重量都已经超出电动自行车的范畴。轻便摩托车的界定为20km40kg,属于摩托车类的机动车,按照机动车进行管理,不能和小蓝牌的电动自行车相混淆。
按照2019年5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加强南宁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规定,2019年3月31日之后注册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除本市用于应急抢险、公共服务和执勤执法的专用摩托车外),禁止在本市绕城环道以内的道路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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