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考试扣分细则
解答(1)收藏以下是科目三的扣分细则:
1、上车准备:上车准备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不合格。
②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2、起步:起步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制动气压不足起步,不合格。
②车门未完全关闭起步,不合格。
③起步前,未观察内、外后视镜,未侧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形,不合格。
④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档(驻车档),不合格。
⑤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未及时纠正,不合格。
⑥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但能及时纠正,扣10分。
⑦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扣10分。
⑧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扣5分。
⑨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扣5分。
⑩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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