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牌要怎么放
解答(1)收藏《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九条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 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 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 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于尚未登记的载客汽车需要临时上路行驶的,应当粘贴两张临时行驶车号牌:一张粘贴在车内前风窗玻璃的左右下角不影响驾驶人视线的位置,另一张应当粘贴在车内后风窗玻璃左下角,能保证道路监控清晰监控到临牌车辆。不正确粘贴临时号牌的,将一次性记满12分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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