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未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怎么办
解答(1)收藏行车未带驾驶证和行驶证需要及时取回,或者提供有效证明。行驶证没有带,暂扣机动车,开具强制措施凭证直至出示相关的证明材料(行驶证),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未带行驶证的处罚是20元以上200元以下,扣1分。但是,交警不能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只能暂扣机动车,直至能提供行驶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95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日常驾驶的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如下:
开车时车门一定要关严实;如果不确定车门是否已经关紧,应该将车门打开,重新用力关一次。对于配备有车门未关提醒功能的车辆,则要注意其是否有报警声音存在,或者仪表盘是否有提醒灯点亮。
通过主道和辅道交汇处时,要注意减速;在经过类似主道和辅道交汇处时,在未能确保路口是否有车出来的情况下,一定要放慢车速,缓慢通过,并随时做好应急刹车的准备。辅道汇入主道的时候,车辆驾驶员有可能会因为两边视线受到阻挡,而不能清楚地掌握各方向的交通情况。在汇入主道时如果不能及时发现侧方来车,那么很容易会导致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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