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是什么
解答(1)收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醉酒驾驶行政处罚包括三种情形:醉酒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
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u002F100mL,小于80mg\u002F100mL的驾驶行为。
根据计算,一般情况下饮用350mL(约相当于1小瓶)啤酒或半两白酒(20ml)后,血液酒精浓度就可达到0.02(20mg\u002F100ML),即达到饮酒驾驶的处罚条件。
按照新交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以罚款,记6分。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法律处罚更加严厉:饮酒后驾车,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记12分。
醉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u002F100毫升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吹气检测不纳入醉驾鉴定。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醉驾的方法,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对,作出具鉴定结论。
以下行为不得领取驾驶证:
饮酒或醉酒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醉酒驾车或饮酒驾驶营运车,被吊销驾驶证未满5年的;醉酒驾驶营运车,被吊销驾驶证未满10年的。
此外,未领取驾驶证的人员发生上述酒驾行为,与有驾驶证发生上述行为的驾驶员一致,在规定期限内不得领取驾驶证。
酒后驾驶的危害:
触觉能力降低,精神亢奋
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刺激和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转向系统,并且容易兴奋,过分地自信。
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酒后对光、声剌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视觉模糊
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辩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判断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酒后视野大大减少,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心态不正常
在酒精的刺激下,驾驶人往往会过高地估计自己的能力,判断能力、分析能力、操作能力明显迟钝而引发交通事故。
易疲劳
酒后由酒精的作用,百分之八十的人易出现肝留迷,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困倦、打磕睡,表现为行驶不规范、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而引发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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