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解答(1)收藏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
1、饮酒后行驶机动车辆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六个月驾驶证。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将机动车辆借给没有驾照或者驾照吊销、暂扣的人驾驶;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机动道路行驶车辆时,车速超过当前道路规定时速的百分之五十;车辆行驶速度超过限定速度的百分之五十,被交警发现或者被电子眼抓拍,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还会吊销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车主在日常用车时,要严格按照道路限定的速度使用车辆;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驾驶证的暂扣日期是从处罚生效之日开始,也就是暂扣通知书生效的日期。如果暂扣通知书生效前就已经被扣留了驾驶证,则可以按照一日抵一日的方式抵消。
驾驶证在被暂扣的期间是不允许驾驶机动车的,否则会被按照无证驾驶处理,无证驾驶会直接导致驾驶证吊销,并限制在一定时间内不能再申领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
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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