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紧急避险处理原则
解答(1)收藏在高速公路上遇紧急情况,应坚持“先避人后避物”的原则。紧急避险措施不应超过必要的限度,以免造成不应有的损害。以下是补充资料:
发生故障需要检查时:要在应急车道停车,不要在行车道上抢修。车辆因故障暂时不能离开应急车道或者路肩时,驾乘人员要下车,在路边护栏外安全的地方等候。
意外碰撞护栏时:稳住方向,迅速向碰撞一侧转向,迫使车辆减速停住。
遇到异常情况或发生事故时:开启危险警告灯,疏散人员,正确放置危险警告标志,力所能及地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决不能因紧急避险造成二次事故或更大的损失。
防止和应对“水滑”:驾驶机动车雨天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一旦发生“水滑”现象时,要缓抬加速踏板减速,不要使用紧急制动减速。
通常情况下,如果高速公路上出现了交通事故,车内的人员极有可能会下车避险,或是已经丧失了行动能力,无法移动,那么后方车辆要避开受伤的人员,不要对人员进行二次伤害。
但是车辆在高速公路上遇到紧急情况,也不要轻易的转向和避让,一定要确保自己的车辆安全后,才可以减速通过或者是靠边停车。如果车主为了避让他人或者保护自己,不得已才采取紧急避险的行为,造成损害的,不需要付刑事责任,造成严重损害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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