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遇低能见度气象
解答(1)收藏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2。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3。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有汽车问题?师傅在线为您解答
向汽车师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