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能源牌照政策
解答(1)收藏上海发布《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用于非营运,且用户名下没有使用本市专用牌照额度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的,本市继续发放专用牌照额度。
对于购买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消费者,申请专用牌照额度的还需要符合两点要求:
1、个人用户或单位已在本市落实一处符合智能化技术要求和安全标准的充电设施。
2、个人用户名下没有非营业性客车额度证明,没有使用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不含摩托车)。
办法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起,消费者购买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本市不再发放专用牌照额度。新一轮新能源车推广政策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对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申请专用牌照额度的,继续按照上一轮新能源汽车的购买程序和条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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