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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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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元武
【认证专家】宗元武

认证汽车师傅,拥有多年行业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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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记1分。所以对随车携带标志而没有张贴的违法的车辆都应将当年检验标志粘贴在车辆前窗右上角明显位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条规定,机动车上路行驶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违者可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各记1分的处罚。具体处罚标准如下:

1、机动车未按规定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将处以200元罚款并扣1分。

2、没有携带保险标志的,交警将依法扣车,并处以200元罚款并扣1分。

3、伪造、变造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保险标志的,不仅要扣车,处以伪造挪用标志的1800元罚款,而且还要对车主处以交强险基础保费的2倍,也就是2100元的罚款,总罚款就是3900元。

4、保险凭证遗失仍然继续上路的,交警将扣留车辆,处以200元罚款并扣1分,直至补办标志后发还车辆。

5、没有投保交强险的车辆,交管部门将不予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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