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客运汽车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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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使用年限是13年,目前我们国家已经实施对机动车强制报废的制度。主要就是根据机动车的用途、安全技术状况,从而导致报废标准规定不同。当公交车使用年限到了13年,就需要及时做报废处理,并且办理注销登记。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2、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3、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4、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5、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6、专用校车使用15年;
7、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8、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9、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10、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11、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如果已经达到了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就意味着无法继续上路行驶,否则被交警抓到后,很有可能会暂扣机动车。如果是报废货车、大型客车、或者其它营运车辆,都应该在专业的回收企业内进行车辆解体,同时把报废机动车登记书、行驶证、车辆号牌等提交给公安机关,之后再去根据程序办理注销手续。
如今强制报废车辆还推出一项全新的规定,针对没有根据要求报废的车辆,有增加一项处罚。如果车辆已经达到了报废条件,可是并没有及时办理注销手续的,车管所就会把汽车的车牌号以及行驶证直接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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