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可以私了吗,交通事故私了时需注意什么问题
认证专家伍兴生评论(0)收藏时间:2017-05-24 编辑:车主指南
一、交通事故可以私了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3条之规定解答如下: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即可以“私了”。
【原因分析】
交通事故“私了”也叫快速处理。开车的人难免遇到些小磕小碰,如果仅为了一些小擦刮,在马路中间花掉半天时间等交警来划分交通事故责任,不仅浪费精力,还容易造成大塞车。新交通法的实施,使交通事故“私了”成为可能,所以很多人遇到这种事,一看交通事故责任明了,都比较倾向于“私了”,直接找保险公司来解决自己的那部分损失。
从2005年6月1日开始,北京地区《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就交通事故快速处理问题已率先在全国开始实施,该《通告》规定了33种情况当事人可以进行“私了”。在发生符合“私了”规定的交通事故后,事故驾驶员应主动出示驾驶证,对事故事实无争议的,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各执一份,并按规定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须开启示宽灯和尾灯,协商赔偿事宜。
关于“私了”的保险理赔问题,根据北京地区《通告》规定,事故当事人所驾车辆属在北京市保险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各方持《协议书》,驾驶事故车共同到肇事人投保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保险公司按规定赔付后,免赔金额由肇事赔偿义务人承担。如果肇事赔偿义务人所驾车辆未在北京保险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或者虽已投保但自愿放弃到保险公司索赔,当场达成赔款或者修车协议的,应当在《协议书》中写明赔偿金额、给付日期或者车辆修复日期,并由各方当事人签字。赔偿权利人收到赔款或者车辆修复后,应当在各方当事人所持的《协议书》中签字。
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后,赔偿义务人拒不履行的,或者对事故事实无争议,但对赔偿数额达不成协议的,赔偿权利人可持《协议书》到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赔偿义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通常,交通事故“私了”后又到法院解决的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仅就损害赔偿达不成协议;二是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三是迟迟不履行协议。
二、交通事故私了时需注意什么问题
遇到轻微的交通小事故时,如果当事人双方意见一致,往往都会选择“私了”。虽然这种解决方式很简捷,但在“私了”时如果不注意或忽
视了某些细节,也会给车主带来相当多的麻烦。
■轻微事故大多车主接受“私了”
车主徐小辉经历了几次轻微的小交通事故,从事故的赔偿中得到了一些“经验”,比如根据受损的部位以及受损的程度,维修费用大约需要多少,所以,他说如果再发生轻微的小事故,会选择以“私了”的方式解决。他告诉记者,“私了”让事故处理更加便捷,而且减少了当事人处理事故的时间,还提高了路面通行率,凡是亲自经历过这一处理方式的驾驶员都觉得“私了”真的很方便,周边的很多朋友也都有“私了”的经历。因此,对于小事故“私了”越来越普遍。
据统计,西安市道路交通事故中有80%以上是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小事故。从去年9月开始,西安市就推行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及保险快速理赔机制,规定在不涉及人员伤亡,造成单车财产损失2000元以下,由当事人依照事故快速处理程序自行协商解决。西安市交警支队的民警告诉记者,这种事故自行解决,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私了”。
不过,并不是所有的小事故都可以“私了”。交警提醒,从相关法律规定来看,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想“私了”,应具备几个前提:未造成人身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基本事实清楚、当事人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在如此情况下,当事人双方才可进行协商“私了”。
■签订协议书确保“私了”无后遗症
交警还提醒说,在发生了车损且未有人员伤亡的事故后,想要快速有效地处理,应确保事故在解决过程中不留下“后遗症”,若双方协商无异议,一定要以文字形式签订协议书。
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相互查验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凭证。在此过程中,双方要主动出示驾驶证,相互查验驾驶证照片与其本人是否相符。查验行驶证时,主要查看行驶证与其车辆是否相符,然后,当事人双方自行确定事故责任。最后,要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索取报案号,填写《西安市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各执一份,共同约定在24小时内到附近的“西安市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中心”任一服务点办理理赔事宜。
《协议书》还应简要描述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的情形、车辆和其他物品受损情况以及其他损失、明确事故当事人所承担的事故责任等。需要提醒注意的是,这些事实必须是双方共同确认和认可的,并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签名确认。双方要在协议书上留下随时可以联系的电话号码,在现场互相拨打确认无误后,双方应在协议书上签字,并复印双方的驾驶证、身份证等证件。
■事故虽轻微“私了”要慎重
另外,交警还指出:有些小事故虽然轻微,但当事人应视现场情况小心判断,“私了”也要慎重。如果在事故中有人受伤,或者出现“问题”车辆,比如车辆手续不全,驾驶人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驾车的,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等情况时,为确保当事人双方的权益,最好立即报警处理。而且,单方事故不适合“私了”,还是得走常规理赔程序。如果发生单方事故,不要自行走开,要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
在“私了”中,也存在少数缺乏诚信的人,虽然签订了《协议书》,还是事后不认账。如果遇到一方当事人不配合,故意不处理或拖延处理赔偿,权利人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担心对方抵赖或者开溜,可以用交换双方有效证件等方法来进行制约。
同时,交警表示,现在有一些不法分子专门在车辆转弯或变道时“碰瓷”,利用车主想“私了”的心理诈取赔偿费。驾驶员如果怀疑遇到了专门“碰瓷”的人,也应当立即报警处理。此外,在“私了”过程中,当任何一方对协议有异议,无法达成统一意见时,则应当保护现场或拍摄照片,并通知交警进行处理。 本报记者 王荣忠
理赔您还有哪些不放心?
快速理赔效率高,不影响交通也不耽误自己的时间,可是对于车主最关心的后续理赔的问题,快速理赔是如何规定的?
Q:正式定损后车辆损失超过2000元,不在快速理赔范围内怎么办?
A:如果车主不能确定车损是否在2000元以内,可由保险公司或交管部门来做出判定。任何一方的保险公司都可以进行查勘估损,对于参与估损的保险公司认定的结果,未参与查勘的另一方保险公司必须无条件认可。
如果正式定损才发现损失不止2000元,超出的部分保险公司将按责任比例进行理赔。因此挪车之前,建议车主用相机或手机将互碰事故现场从多个角度拍些照片作为事故相关证明,以利于事后划分责任。
Q:快速理赔定损金额修车时不够用怎么办?
A:记者从西安市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北郊服务站了解到,出现这种情况,多出的部分只能车主自己承担,或者事故双方协商解决。对于协商有争议的,可以通过交警裁定责任。
Q:同意快速理赔,之后责任方又反悔怎么办?
A:这种情况在现实中不少见。虽然双方留了联系方式,但责任方联系不上,找不见人,快速理赔的程序没法执行,让受损的车主十分郁闷。这种情况交警会协助车主一起联系责任方。如果遇到责任方不配合,故意不处理或拖延处理赔偿事项的情况,按交通肇事逃逸案论处。另一方当事人到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办理理赔手续。
小事故处理注意事项
根据《西安市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及保险快速理赔办法(试行)》(以下称 《办法》),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道路交通事故,可通过快速理赔或自行协商处理。不管是“快速”还是“私了”,过程中仍有不少值得注意的地方,记者就常见的问题咨询了西安市交警支队和陕西省保险业协会相关人员。
现场
哪些交通事故应对现场进行照相、摄像、文字记录或标划现场,移动到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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