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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撞人的怎么办,开车撞人的要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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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5-22  编辑:车主指南

一、开车撞人的怎么办

1、直接垫付的医疗费用保管好票据原件,直接支付给受伤者的钱款尽量要求伤者本人出具收条。

2、缴纳在交警部门的保证金、预付金及时转入伤者医院账户,对于未转或未用完部分在事故民事赔偿前及时查询获知剩余数额。

3、最好只垫付必要的医疗费用,对于聘请护工费用、食宿、交通费等其他费用如非紧急,尽量不要垫付,这么做并不是意味着不保护伤者,而是避免日后赔偿环节(如调解、诉讼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因其个别费用不属于保险公司理赔范围或自行赔偿标准过高,在后期不能获得保险公司理赔时只能自认损失)。

二、开车撞人的要如何赔偿

首先,伤者要求赔偿的数额该如何确定,各方当事人都可以查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的赔偿项目已基本清楚,可以对照着来罗列项目。

除了知道该赔、应赔哪些项目还不够,能索赔多少,还要根据伤者提供的证据来确定最后数额。

一般情况下,伤者及家属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医疗费票据、病例、病案、出院小结(出院记录)、(死亡证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证明书)、肇事者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保险单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居住(暂住)证明、工作及收入减少证明、护理人员证明及其工作收入减少证明、被抚养人身份证明、司法鉴定意见书、交通费票据、住宿费票据、施救停车费票据及其他相关材料。

1、医疗费用需要正式的票据,欠费时应尽快缴清欠费换取正式医疗费票据(非预交金单据)同时打印治疗费用清单。门诊票据应当提供病例证实当天复诊的事实。若存在票据名字误打的,应要求医院改正并加盖印章。

2、误工费用的计算,受伤者应当提供收入减少的证据。如提供工资表、打卡纪录、纳税凭证等计算平均工资,(法律规定是提供交通事故发生前三年的)若确实提供不了,尽量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工作所属的行业,则可按自己工作的行业上一年度平均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的长短需要根据医生医嘱确定(如医嘱注明的全休、建休等),没有医嘱的,如伤者愿意则最好申请误工期限鉴定,医嘱建议休息时间很长或连续建休的,可计算到定残前一日。(另外,学生、离休退休后无实际工作的、实际收入未减少的、无劳动能力的人等不计算误工费。)

3、护理费用的计算,有完整的收入减少证明时依证明,没有的可按护工标准、服务行业标准。护理期限一般计算住院天数,出院后仍需护理依据医嘱确实时间长短或进行护理期鉴定确定。护理人数一般为一人,有医嘱的可以为两人以上。

4、营养费的计算天数一般为住院天数。若有医生医嘱注明营养期限或司法鉴定意见,则营养期限计算可超出住院天数。

5、司法鉴定,首先,伤者伤情较重时,最好申请伤残评定,目前最低等级的伤残(十级)赔偿数额会比无伤残的多赔3万元左右(城镇居民)。鉴定机构的选择也较为重要,时机成熟的最好由人民法院委托鉴定。

出院(治疗终结)三个月后申请鉴定,或是伤者在内、外固定在位时(如钢板、钢钉尚未拆除),最好待行拆除手术后两个月左右申请鉴定。

6、伤者评定残疾以后争议较大的是农村、城镇之间的标准问题。

7、其他损失,如车损、财损、停运损失应当申请评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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