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知识百科nav

交通事故受害者的举证责任,交通事故肇事者的举证责任

认证专家金昊天评论(0)收藏

时间:2017-05-23  编辑:车主指南

一、交通事故受害者的举证责任

1、损害结果的举证损害结果的发生是侵权行为成立的前提,只有侵权行为成立才能引发机动车一方是否应该承担责任的问题,损害结果的举证包括治疗的相关材料、鉴定材料、各类票据等。

1)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鉴定部门出具的法医鉴定报告、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含伤者与其单位的劳动合同、工资单、扣发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含护理人员与其单位的劳动合同、工资单、扣发工资证明,没有工作单位的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

2)财物受损的,提交财物损失的评估报告,维修发票。

3)提供诉讼请求中具体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

2、因果关系举证因果关系是对损害赔偿的客观依据,也是特殊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之一。如果仅仅有损害结果,与机动车一方无因果关系,是无法让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的。因此应举证证明机动车一方的违法行为与受害者的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

3、 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当事人为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如公安机关出具的是死者父母子女的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身份证明。

5)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如行驶证、驾驶证等。

6)、提供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互相关系的证明, 如行驶证、 驾驶证等。身份关系的举证对于因交通事故身亡的,其继承人有权利诉讼。身份关系的举证主要集中在继承人身份的确定上。

二、交通事故肇事者的举证责任

肇事一方的举证责任,主要是对抗辩事由的举证上,主要体现在以下:

1、不可抗力。

《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机动车一方不仅应该证明事故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而且是唯一原因,自己没有过错。

2、受害者的过错。

按照侵权行为的构成要素,主观上的过错是一个重要因素,如果机动车一方能够证明事故是受害者自己故意造成的, 机动车一方无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机动车一方应是能够免除责任的。

3、第三者的过错。

推荐阅读:怎样减轻交通肇事罪处罚,酒后驾车肇事如何加重处罚

一、怎样减轻交通肇事罪处罚怎样减轻交通肇事罪处罚,可从自首方面去考虑。(一)在交通肇事案件中也应当存在自首情节:1、刑法总则指导刑法分则,这是一般原则;而总则中并没有对适用刑法第六十七条作出限制性的规定。因此,适用刑法第六十七条应当不受犯罪性质(种类)的限制。2、刑法是国家的基本法,而公路交通规则属于行政法规。法律效力低的不能排斥适用法律效力高的,这也是法律适用的一项原则。因此,不能用交通管理法规的某些规定,作为否定适用刑法第六十七条的。....。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电动车出事故怎样赔偿

一、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并不是所有电动车就一定是非机动车。超过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就不属于非机动车,而属于机动车范畴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三)项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第3.5条对“摩托车”是这样规定的: 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交通事故的处罚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管辖法院是哪里

一、交通事故的处罚规定构成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需要对机动车驾驶员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其违章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罚,符合下列第一、二项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百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符合下列第三、四项的,处十日以下拘留或者五十元以上一百五十元以下罚款;符合下列第五、六项的,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