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知识百科nav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 诉讼时效应该如何起算

认证专家背心评论(0)收藏

时间:2017-06-01  编辑:车主指南

一、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

2012年2月18日19时40分,甲某驾驶小轿车由东向西行至河北省涞水县龙门乡下港村村内路段处时,与路边同向步行的乙某发生碰撞,致使乙某受伤。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甲某负全责,乙无责。事发后乙某被送至北京某医院住院治疗,住院时间为2012年2月19日至2012年4月17日住院期间甲某先后垫付医疗费12000元,出院后需卧床静养一个月。经诊断乙某伤情为:双侧多发肋骨骨折,双肺挫裂伤,双侧血气胸等。2012年8月20日,鉴定机构出具伤残鉴定意见:乙某的伤残等级为七级。因赔偿问题未能解决,2013年6月5日,乙某将甲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甲某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合计190214.01元,诉讼费由甲某承担。

甲某辩称交通发生时候后赔偿乙某12000元。交通事故发生日期为2012年2月18日,乙某起诉时诉讼时效已经届满,请法院驳回乙某的诉讼请求。

二、诉讼时效应该如何起算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利,即胜诉权利归于消灭。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这一点并没有争议。但诉讼时效哪个时间点起算,这个问题则是个颇有争议。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中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一年诉讼时效起算时间在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种主张:一、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六十八条“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因此,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日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日。二、事故认定书送达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法院一般会要求原告应提供交警部门制作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责任认定书也是查明交通事故事实和划分赔偿责任的重要依据,因此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是伤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前提。三、治疗终结日。伤者知道受伤但未经诊断治疗,同样无法确定受伤的状况和损失的大小。对于治疗终结如何界定同样有多重意见有以出院之日作为治疗终结之日,有的以康复之日作为治疗终结之日,有的以伤残评定之日作为治疗终结之日。

笔者认为在我国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宜参考“自权利能够行使”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如果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伤者存在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并且这种障碍发生在或者持续到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则诉讼时效中止。如前所述,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是交通事故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前提,诉讼时效的起算应当从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后起算,但是否从治疗终结起算则视伤者治疗期间及必要的恢复期间内是否存在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而另当别论。

回到本案,乙某受伤后被送至北京某医院住院治疗,住院时间为2012年2月19日至2012年4月17日,出院后需要卧床静养一个月,也就说直到2012年5月17日,乙某因治疗和静养势必难以形式其请求权,故诉讼时效中止,并从乙某的权利能够行使之日继续计算。因此,乙某于2013年6月5日起诉,诉讼时效并未届满,甲某以乙某诉讼请求已超1年诉讼时效的抗辩不能成立。

推荐阅读:醉酒驾驶的情形有哪些,酒后驾车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醉酒驾驶的具体情形有哪些,酒后驾车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呢?1、未造成交通事故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饮酒驾驶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3、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哪些情况不构成肇事逃逸,逃逸对事故责任有什么影响

一、哪些情况不构成肇事逃逸我国交管部门还对哪些行为不构成肇事逃逸做出了规定: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交通事故如何处理,交通事故暂扣车辆期限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如何处理?1、车祸发生后的自救车祸发生后,无论是司机还是乘客只要意识清醒就要先关闭发动机,对于撞车后起火燃烧的车辆要迅速撤离,以防车辆燃烧。如果只有一个人在驾驶车辆,无力从车中爬出,可鸣笛或闪动大灯向路过的车辆发出求救信号。2、防止二次事故发生离开车体后,首先在来车方向放置警示标志,车上人员迅速转移到路外安全地带。再迅速检查有无因撞击引发的燃烧现象。很多事故中,致人死亡往往是第一次事故发生后处理不当,引发二次事故造成的。我们。....。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