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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电动车上牌新规定,洛阳电动车上牌服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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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管理的意见》、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河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关于建立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的通知》的要求,洛阳市公安局将组装于2021年7月下旬对洛阳全市开展电动车注册登记服务,为电动车的车主办理上牌登记的业务,并且要求驾驶电动车上路的人员需要佩戴安全头盔。

洛阳电动车上牌的新规定中明确指出,凡是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所有人应当现场交验车辆,并且提供相关资料申请办理电动自行车号牌。提交的资料有: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购车发票、整车出厂合格证;具有国家3C认证的合格证等电动自行车合法来历证明。

而对于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则实行过渡期管理,交验车辆时还有需要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明、购车发票、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申领电动自行车的临时号牌。

洛阳市针对大量需要上牌的要求,为了疫情防控考虑,结合前期办理店工作的实际,交管部门对于非机动车注册登记办理站点进行了更新调整。在洛阳市公安局、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洛阳市城市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全市开展电动车注册登记服务文件的附件中列出了全市电动自行车号牌的安装网点,具体安装网点见下图。

电动车的新国标是强制险的国家标准的,在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为过渡期。在实施出台的新国标中也作出了以下规定:

1、电动车要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2、电动车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

3、电动车的整车质量应当小于或等于55kg;

4、蓄电池的电压小于或等于48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