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知识百科nav

发生车祸如何进行和解,车祸后和解要注意哪些问题

认证专家秦振海评论(0)收藏

时间:2017-05-30  编辑:车主指南

一、发生车祸如何进行和解

1、查看财产损失情况。

发生交通事故立即停车、拉紧手制动、关闭电源、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廊灯和后位灯)、设置警告标志牌后,双方当事人简单查看交通事故财产损失情况。

2、协商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签订书面“事故事实”协议。

简单查看财产损失后,人员立即转移到路肩、路面安全地点对事故事实及成因进行协商:

(1)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的“事故基本资料”、“事故事实”,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2)当事人不愿和解、虽然愿意和解但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①事故事实及成因一定要采取书面协议形式,即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的“事故事实”,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不能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以免一旦撤离现场对方翻脸不认人,导致事故现场和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②“事故事实”协议具有“固定”事故现场的效力:当事人达成“事故事实”协议后就事故事实及责任出现争议的,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受理,在事故现场已经不复存在无法认定的情况下,交警部门将以“事故事实”记载的内容来确定当事人责任;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共同申请进行损害赔偿调解。

3、拍照或标划位置后撤离现场。

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各方当事人立即撤离现场。

(1)当事人未达成“事故事实”书面协议,不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应当选择报警处理。

(2)当事人达成“事故事实”书面协议、撤离事故现场前,还应当对现场进行拍照、标划事故现场位置,作为现场的保留证据。

4、保险报案和协商赔偿事宜,签订赔偿协议书。

(1)当事人撤离现场后,电话告知保险公司后协商赔偿事宜,签订“赔偿协议”。

(2)双方当事人对具体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达成赔偿协议后就赔偿协议发生争议的,交警部门不再受理,可以(只能)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3)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上,可以自行结合本身情况加入一些内容。另外,不放心的话建议可以找当地公正部门对协议书进行公正,费用不贵,还有就是你们付给他的费用,请他本人写收条并签字按手印,协议书可以打印出来,但签名和按手印必须要当事人自己,在协议书有名字的地方都按上自己的手印,若有涂改的地方也要按上手印。

二、车祸后和解要注意哪些问题

1、有些交通事故不能和解,发生以后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具体包括: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3)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4)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5)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6)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7)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8)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2、当事人不愿和解、虽然愿意和解但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推荐阅读: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有哪些,交通事故的范围

一、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有哪些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机动车交通事故替代责任适用范围,它的注意事项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替代责任适用范围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和行为主体。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常态既然是替代责任,那么,其责任主体与行为主体肯定是分离的,只有这样才能形成行为主体实施侵权行为,责任主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侵权责任形态。因此,在研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时,须首先研究其责任主体和行为主体。(一)责任主体。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有三种不同说法:一是机动车所有人;二是机动车占有人;三是从事高速运输工具活动者。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交通事故误工费指的是什么,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指的是什么?交通事故误工费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治疗休养期间实际减少的收入。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问题有哪些?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应为受害人因误工而造成的损失,其适用前提为有劳动能力。确定残疾赔偿金和交通事故误工费损失之间从那个界限开始算,那就是从定残这一天算起,定残前赔偿交通事故误工费,定残后赔偿残疾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交通事故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