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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诉讼需哪些证据,交通事故诉讼举证应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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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5-31  编辑:车主指南

一、交通事故诉讼需哪些证据

1、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证据

①抢救医院和县级以上医院的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单据。

②医院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转院治疗证明、法医鉴定书。

③医疗终结后,需要继续治疗的费用,应当有治疗医院的继续治疗意见或法医鉴定意见。

④自购药费单据,应当附治疗医院的处方。

2、误工日期证明

3、护理费证据

①医院同意护理人员及护理人数的证明。

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使用护理人员的意见。

③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赔偿办法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予以赔偿。

4、伤残评定赔偿证据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的赔偿证据

①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重新评定书。

②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③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

6、残疾需要配置含更换补偿功能器具所需的费用证据

7、生活费

①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上一年度标准。

②当事人的死亡证明、户口簿和身份证。

③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户口、身份证明及街道、乡镇政府的证明。

8、被抚养人生活费证据

①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

②被抚养人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

③在校学生学校的证明。

④街道或乡(镇)政府及派出所出具的抚养关系证明。

9、交通费

①转院治疗或到医院就诊的,其本人和陪护人员的交通费及参加事故处理人员有关的交通费,一般按照实际必须的普通交通工具的票据。

②特殊需要乘坐出租车、飞机、火车软卧和轮船二等舱的应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同意的证明。

③到外地就医、配置残具、参加事故处理等必须在外地住宿的,应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同意的证明及住宿的发票。

10、财产直接损失费证据

①车辆损坏的评估单,修理施工单及发票。

②财物损失清单。

③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死亡物价部门的评估单。

④不便提交的大宗物品,易烂霉变和不易保管的物品,应有原物的照片。

11、间接损失费证据

①每天营运收入的证明。

②机动车行驶证。

③停运时间的证明。主要是修复出厂时的证明。

④行驶线路等证明。

12、证明身份的证据

13、提起诉讼证据

①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②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书或不能确认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通知书。

二、交通事故诉讼举证应注意什么

1、在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时,要求当事人须在收到法院举证通知书之次日起三十日内完成举证;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时,要求当事人须于收到法院举证通知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完成举证。

2、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法院准许,可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举证申请,是否准许同法院决定。

3、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应依法在举证期限届满七日前提出。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法院调查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法院调查收集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4、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向法院书面申请。

5、在证据有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此申请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法院书面提出。

6、当事人申请鉴定,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应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7、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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