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如何调解,交通事故调解有何时间限制
认证专家邓安荣评论(0)收藏时间:2017-05-24 编辑:车主指南
一、交通事故如何调解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2、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3、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二、交通事故调解有何时间限制
1、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2、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3、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4、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推荐阅读: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么判
一、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不包括逃逸过程中再次肇事致人死亡和移动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形。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成立条件:首先,交通肇事致人受伤;其次,致人受伤后,有遗弃受伤者的逃逸行为;再次,该交通肇事事故的被害人死亡;最后,逃逸行为必须发生在交通肇事之后。二、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么判?1、对于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因过失致人死亡的案件。只要。....。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来认定,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来认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交通事故中对于事故责任的认定,仍然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而且在十天内作出认定结果。《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哪些交通事故不能私了,交通事故私了协议能撤销吗
一、哪些交通事故不能私了不能“私了”的事故 但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情况下都能私了,如果在交通事故中造成了人员重伤、死亡等涉及治安管理处罚或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人身伤害纠纷就不能自行协商解决。因为这些涉及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当事人不能私自处分,如果私自处分甚至可能会构成违法犯罪。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有下列七种情况之一,当事人必须立即报警,保护现场,不能“私了”,包括: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