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时效如何确定,如何进行交通事故诉讼
认证专家周元明评论(0)收藏时间:2017-05-27 编辑:车主指南
一、交通事故诉讼时效如何确定
1、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与人身无关的损失
例如车辆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等,诉讼时效应该是从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两年。
2、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明显的人身伤害
例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诉讼时效应自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一年。但是在一年内未治疗终结或者一年内未能定残的,则应适用《民法通则》第139条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即在治疗终止或定残之日起,继续计算剩余的六个月。仍在治疗以及尚未定残的即应属于《民法通则》139条中规定的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情形。
3、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隐性伤害
如外伤性失语、偏瘫、神经损伤导致肢体肌肉萎缩等,诉讼时效应自隐性伤害被确诊之日或者经有关部门鉴定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时计算一年。
4、对于经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
诉讼时效从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按照损失的不同性质计算,即人身一年,其他两年。对于达成调解协议后或者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逾期不履行的,诉讼时效按照调解协议确定的履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5、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结案或经人民法院审理结案后,受伤人员出现与道路交通事故有关的后遗症的
可以就治疗后遗症引起的相关费用起诉,诉讼时效自后遗症确诊之日起或者自医疗部门、鉴定机构确认后遗症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关系之日起计算。
二、如何进行交通事故诉讼
法院的审理程序一般分为立案、审理、判决和执行四个阶段。交通事故诉讼虽然有很多特殊性,但是依然不能超出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一般程序。
1、立案
原告将证据材料及起诉状准备妥当后,到交通事故发生地人民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予以立案,一般审查时间最长为七天,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后,法院才算正式立案。
2、审理
经过给被告送达和给予其答辩期及举证期限后,法院会确定开庭时间。审理程序一般分为事实调查、举证、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和最后陈述几个阶段(在此不再展开叙述),由法官主持庭审程序,律师参与其中,维护本方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3、判决
开庭审理后,法院一般会选择择日宣判,一审判决后,各方当事人均有上诉的权利,这是法定权利,无论对判决结果满意与否。
4、执行
执行阶段是必须由当事人另行申请才能启动的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交通事故诉讼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起始时间为判决生效后,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如果当事人在两年以内没有申请执行,法院视为该案已经自行履行完毕,不再受理申请执行程序,那么当事人也就丧失了追回赔偿款的希望。如果当事人已经申请执行,那么该执行案件是以申请人得到全额赔偿款为终结的。
推荐阅读:交通事故医疗费的赔偿,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医疗费的赔偿标准是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其计算公式为: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 车主借车已知有人搭车 搭车人死亡事故责任由谁负
一、车主借车已知有人搭车驾驶员赵某某受车主乔某某的委托,驾驶“标志301”轿车从某市区赶往乡镇办私事,车上另乘有范某某。当车行至一拐角处时,由于车速过快,驾驶员操作不当,让车辆与路边一棵大树发生相撞,造成范某某当场死亡、赵某某受重伤以及车辆报废的重大交通事故。经法医鉴定,范某某系颅脑损伤引起死亡。经交警部门责任认定,赵某某对本次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另查明,范某某搭乘该车经过车主乔某某同意。二、搭车人死亡事故责任由谁负在谁应当对搭乘人范某。....。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交通事故认定书包括哪些内容,对事故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包括哪些内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3)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