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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能否自行协商解决,自行解决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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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5-27  编辑:车主指南

一、交通事故能否自行协商解决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也就是说,我国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交通事故。但是,下列交通事故,当事人不能私了,必须请交管部门处理:

1、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2、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3、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4、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6、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7、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8、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二、自行解决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1、要保护现场

发生了事故,首先要保护现场、勘查现场,不要在没有获取证据的情况下直接和对方去理论是非,造成重要证据灭失,事故无法“私了。

2、遇到人员受伤不要轻易“私了”

实践中常遇到这样的情形,即事故发生时,当事人只是感觉身体某个部位不适,以为仅仅是软组织挫伤而已,于是简单对事故进行了“私了”。但是当天晚上或第二天伤情加重,甚至死亡。

驾驶机动车碰撞了行人、骑车人,即使对方愿意“私了”,只要称自己身体哪里伤了或不舒服,我们就要放弃“私了”及时报警,并劝说对方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治疗。

3、“私了”事故时要防止财物的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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