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知识百科nav

哪些情形不能认定为肇事逃逸,逃逸致人死亡的如何认定

认证专家苏峻评论(0)收藏

时间:2017-05-25  编辑:车主指南

一、哪些情形不能认定为肇事逃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发生事故后,事故车辆驾驶人为了及时抢救伤者,用事故车辆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并及时报案听候处理的。

2、发生事故后,事故车辆驾驶人将伤者送往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而暂时离开医院,但是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及时报案听候处理的。

3、发生事故后,事故车辆驾驶人确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离开现场,但没有脱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效控制的。

4、发生事故后,事故车辆驾驶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发生事故。

5、发生事故后,有证据证明事故车辆驾驶人因现实的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离开现场,并及时报案听候处理的。

6、车辆驾驶人在现场勘查以后,事故进入后续调查取证阶段藏匿的,在事故责任认定中不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二、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如何认定

“因逃逸而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肇事以后,不履行救助义务,弃被害人于不顾,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事故现场,致使被害人因没有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

“因逃逸致人死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行为人的逃逸行为必须发生在交通肇事后,并且要求行为人主观上认识到已经发生了交通事故且撞了人。如果行为人有证据证明并不知道自己撞了人,且经查证属实,则不能以“因逃逸而致人死亡”的情节予以量刑。是否有证据证明,既不能以肇事者本人所述为依据,也不能由办案人员盲目判断为标准,而应当周密调查,综合判断,在把握上应有严格的尺度和标准。

2、被害人的死亡与行为人的逃逸行为之间存在着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即被害人的死亡仅仅是由于肇事者为逃避法律责任或者救助义务,不及时抢救而驾车逃跑的逃逸行为造成的。

3、被害人死亡是由于逃逸行为而造成的,被害人的死亡除交通行为导致外,未介入其它的因果关系和条件。如果介入其它的加害行为而致被害人死亡的,则不属于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范围之列。如行为人肇事致他人重伤而逃逸,被撞者被他人送至医院抢救,但由于医生的玩忽职守出现医疗事故致使被撞者死亡,或抢救期间因其他意外导致死亡的,或者行为人肇事致他人重伤后,为逃避罪责开车将被害人移到偏僻处甚至将被害人轧死后又逃逸的。

推荐阅读:车险索赔要注意哪些事项,发生车险事故能私了吗

一、车险索赔要注意哪些事项?(一)报案方式:电话报案、网上报案、到保险公司报案以及理赔员转达报案。(二)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派出所或者刑警队,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三)理赔周期: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或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车辆发生撞墙、台阶、水泥注及树等不涉及向他人赔偿的事故时,可以不向交警等部门。....。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交通肇事赔偿的标准是什么,交通肇事罪赔偿的从轻情节

一、交通肇事赔偿的标准是什么(一)对于受伤者本人的赔偿抢救治疗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继续治疗费(凭医生诊断及建议)、辅助器械费(如假肢等)、康复费(医生诊断及建议)、误工费(没人实际收入及误工时间)、营养费、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公务员出差补助标准)、交通费(凭票据)、护理费(各地标准不一)、精神抚慰金(没有标准,双方协商)、伤残补助金(考虑伤残等级,参考死亡赔偿标准)……,等等(二)对于受伤者亲属的赔偿交通费(凭票据)、误工费(本人实际。....。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交通事故赔偿调解的内容,交通事故调解技巧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赔偿调解的内容1、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2、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4、计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