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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撞的人不肯去交警大队签字,车撞人被撞人一直不愿意解决

认证专家蒋朋义评论(0)收藏

被撞的人不肯去交警大队签字,是不会影响责任认定的法律效力,送达对方就可以。要是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话,可以在收到认定书的三日里,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来申请复核,复核的申请要写明复核的请求,还有复核的理由和主要的证据。

要是肇事者不配合处理的话,也能通过司法的途径来进行解决。交通事故要是没有出现伤者,只是造成了物质损坏,是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一方,能够依据交警所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直接提起诉讼。在提起诉讼的过程中,要收集好相关的证据,防止灭失。如果,要提出财产的贬值损失,还要提供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所出具的评估报告。

车撞人被撞人一直不愿意解决 ,可以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要求交警走一般的程序,要是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的话,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的管理部门来进行调解,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要是经过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来进行调解,当事人并没有达成协议,或者是调解书生效后没有履行的,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如果机动车在发生交通事故,出现了人身的伤亡还有财产的损失,会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的限额范围里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