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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责任如何划分,交通肇事者会被如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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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5-28  编辑:车主指南

一、交通肇事责任如何划分

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另外,遇有特殊情况时,交通事故责任划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分别规定采用责任推定的办法进行。

即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怠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末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二、交通肇事者会被如何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对于构成交通肇事罪,应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的肇事者,要追究刑事责任。

1、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造成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

(2)、重伤1人以上,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

(3)、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的数额,起点在3万元至6万元之间的。

2、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视为情节特别恶劣,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造成2人死亡。

(2)、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的数额,起点在6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

3、具有下列情节之一,并符合上述1或2的规定,按照1或2的规定从重处罚:

(1)、畏罪潜逃,或有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或隐瞒事故真相,嫁祸于人的。

(2)、酒后驾车的。

(3)、非司机驾驶机动车辆的。

(4)、驾驶无牌照车辆的。

(5)、明知机动车辆关键部件失灵仍然驾驶的。

(6)、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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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证据如何收集1、书证的收集:交通事故索赔中涉及的书证主要包括:事故认定书、病历、出院证明、诊断证明书、医疗费票据及清单、收入证明、暂住证、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拖车费票据、停车费票据、交通费票据等。2、物证:受损的物品,如要求赔偿的应保管原物,原物不能保管的,应在双方在场情况下或请第三方见证情况下拍照保存。3、证人证言:对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寻找事故现场的证人到庭作证。4、鉴定结论:车辆损失费鉴定书、伤残鉴定书、误工时间或护。....。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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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管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期限1、申请事故调解的时间制:发生事故当事人双方一致同意申请公安交通部门进行交通事故调解处理的自接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 1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公安交通部门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期限为 10日。死亡从办完丧事之日,受伤从治疗终结之日,伤残的从定残之日算起,造成财产损失从定损之日起10日。2、检验鉴定的时间限制:需要对当事人生理、精神、尸体、车速等检验鉴定的。应在勘验现场结速之日起5日内指派专业鉴定部门检验鉴定。检验鉴定。....。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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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精神损害应注意什么?交通肇事案件,伤者构成伤残或者受害人死亡的,伤者或死者继承人可以主张精神抚慰金。申请精神损害赔偿应注意的问题是:(1)受害人或其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要求加害人给予精神损害赔偿。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一般确定在5万元以内。损害特别严重的,可以在5万元基础上适当提高。精神损害抚慰金由保险公司或侵权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