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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调解结果有哪些,交通事故赔偿调解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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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5-28  编辑:车主指南

一、交通事故赔偿调解结果有哪些

1、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2、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3、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达成协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制作调解书时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1)、事故简要案情和损失情况;

(2)、责任认定;

(3)、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4)、赔偿费给付方式和结案日期。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不予转接赔偿款项。

二、交通事故赔偿调解的期限

1、根据相关规定,损害赔偿调解的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

2、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

致残的从定残之日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

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从被通知人接到通知的次日开始计算,规定期限的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期限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以停止业务活动的下班时间为截止时间。

3、调解中,当事方更换调解参加人,连续计算调解次数和时间。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因为不可抗力或者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调解,调解时限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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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1)道路交通事故应限于车辆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件。也就是说,必须有一方为车辆,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包括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而飞机、轮船、火车与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以及行人与行人之间在行走中发生碰撞就不能算是交通事故。(2)道路交通事故必须发生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规定的道路上。在非道路上发生的事故不适用道路事故的有关规定。如水上。....。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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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应提交交通事故认定书或当事人之间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达成的协议书。2、当事人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主持调解时或自行协商达成的协议,是各方当事人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后果签订的民事合同。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经审查该协议不具有无效、可撤销情形的,可依法认定有效,并据此作出判决。3、受害人与机动车方或保险公司达成的协议,除未参加签订协议的一方事后予以认可的以外,该。....。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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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交通事故致损的诉讼时效1、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与人身体无关的损失,例如车辆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等,诉讼时效为两年。2、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明显的人身伤害,例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诉讼时效自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一年。但是在一年内未治疗终结或者一年内未能定残的,则应适用《民法通则》第139条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