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认定书与鉴定结论的区别
认证专家金天腾评论(0)收藏时间:2017-05-28 编辑:车主指南
一、什么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为根据,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的一种法律文书。
根据道交法的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二)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三)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情况。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是民事证据,从证据种类上来说属于书证,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交通 事故认定书送达后三日内向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因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行为是一个制作证据的行为而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不能对该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只能通过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来重新作出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在法庭审理时通过自行对责任划分进行举证促使法庭不采信该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与鉴定结论的区别
公安部在《关于对地方政府法制机构可否受理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复议申请的批复》中指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事实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所作出的鉴定结论。”该批复的规定实际上是将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定性为一种技术性的结论,与其它鉴定结论一样,都应归为证据,法官在审理案件中可以决定是否予以采纳。不可否认,交通事故认定从表面上看具备了鉴定行为的一些特征,例如,需要综合运用动力学、法医学、逻辑学、工程学方面的专业知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判断,在实际操作中具有很强的技术性的特点。但是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的交通事故认定与其它鉴定行为存在本质上的区别。
区别一:从两者的程序上看,交通事故认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依职权主动作出的行为,而鉴定行为是依当事人的申请或委托作出的行为。
区别二:交通事故认定必须由具有行政职能的行政机关作出,而鉴定行为既可以由司法机关作出也可以由作为科研机构的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作出,两个行为的主体完全不同。
区别三:鉴定解决的是事实问题,而不是法律问题,也就是说,鉴定的对象必须是一定的事实,并且是专门性的事实。而交通事故认定是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作出的认定,它的最根本的内容就是对于交通事故的各方进行责任上的划分,像同等责任、主次责任等等,因此作为交通事故认定对象的交通事故责任实质上是一种法律责任,其本身并不能成为鉴定的对象;而在鉴定行为中只是对某个事实的成因、过程、结果作出的科学判断,对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不作也不能作确定性的陈述。
区别四: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以后,因为没有任何救济途径,当事人的责任划分在实际上就已经被确定了,而且是无法改变的了;而其它鉴定行为则可以要求重新鉴定,对不科学、不客观的鉴定予以更正。
推荐阅读:怎样进行交通事故调解,交通事故调解的开始期限
一、怎样进行交通事故调解1、对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按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2、调解未达成协议当事人怎么办,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调解达成协议当事人不履行的,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3、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期限要多久,赔偿项目有什么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期限要多久?损害赔偿调解期限为10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事故当事人责任的定义,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一、事故当事人的责任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按照事故现场勘验和调查的事实,依据交通法规而作出的鉴定。它是以责论处、处罚得当、赔偿合理的基础,将直接关系到当事人要承担刑事、民事和行政责任问题。因此,必须充分运用各种证据材料和计算数据进行全面、合理的分析和认定。二、事故责任由哪几种我国现行的交通事故责任共分为五类: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