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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规路权优先原则,未让行右侧车不负全责吗

认证专家郁彦昌评论(0)收藏

如果对道路优先通过原则不了解的话,很可能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地方违章行驶,若是发生交通事故则需承当事故全部责任。

新交规三大通行原则

1、 两车直行,让右先行

十字路口中两次交叉直行,若没有信号灯的指示通行是非常危险的,所以交通法规定了让右通行,先让右边车辆先直行。不光是在路口适用,两车同时变更为同一车道也是适用的,需要先让右侧车辆先变道。

2、 右转弯让直行先行

虽然右转不用看红绿灯指示,但并非没有约束,直行道路车流量大,为了保证通行效率,右转弯车辆要让直行车辆先行。无论是否有交通指示灯,转弯车辆都需要让直行车辆先通行。

3、 右转让左转先行

路口处右转车辆需要让左转先通行,这种时候右转原则同样也不适用,若是让左转让右转先通行的话,左转车辆会长时间停在路口,从而影响了其他车辆的通行效率。未让行右侧车不负全责吗

一些情况右侧车辆是有优先通过权的,比如在两车交叉直行时,右侧车辆具有优先通过权,或者两车同时向同一车道变更,右侧车辆仍然具有优先通过权。上述两种情况发生交通意外右侧车辆都不需要负事故责任。

即使规定了路权优先原则,但也不得滥用,通过路口需要减速慢行且注意瞭望四周,确认安全再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