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是从哪一年开始的 酒驾入刑是哪一年实施的
认证专家杨兴昌评论(0)收藏酒驾一直都是国家严令禁止的事情,但是总有些人不守交规,以为自己不要被交警查到就可以了,却不知就是因为这种侥幸心理,导致了很多交通事故的发生。为了严厉打击这种行为,国家也将酒驾写入刑法中。
早在2011年5月1日起,国家就开始实施酒驾入刑了。2011年修正后的《刑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就将醉驾认定为是危险驾驶罪,醉驾驾驶员也将会受到严重的刑事处罚。具体的处罚标准如下:
一、酒驾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醉驾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值得一提的是,无论酒驾还是醉驾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