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调解的参与人有哪些,交通事故调解书的效力
认证专家张辉评论(0)收藏时间:2017-05-31 编辑:车主指南
一、交通事故调解的参与人有哪些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2、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
二、交通事故调解书的效力
和解协议签订后一方当事人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宣告和解协议无效或变更、撤销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并根据以下原则处理:
1、和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具备法律规定无效条件的,应宣告协议无效;
2、和解协议行为人欠缺民事行为能力、代理人无权代理的,和解协议对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3、当事人签订合同时有重大误解或和解协议显失公平或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可能根据当事人请求变更、撤销和解协议。
4、原告以和解协议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的处理有遗漏事项,或和解协议签订后有新发生费用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增加部分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对其请求事项进行审查,对和解协议确未涉及的部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范围和标准处理。
5、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解除和解协议的,应予以准许,并对损害赔偿依法处理。
6、除上述情形外,当事人对和解协议反悔并主张人身损害赔偿的,不应支持。
行政调解是《道交法》规定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之一。对调解书效力的认定是关系到当事人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我们认为,道路交通事故经公安部门调解达成的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在交警主持下,自愿就事故所承担的责任及处理所达成的协议,是当事人对自身权利义务的处分,属民事合同行为。
推荐阅读:交通事故赔偿案执行要注意什么,执行存在什么问题
交通事故赔偿案执行要注意什么,交通事故赔偿执行存在什么问题?近几年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是民事案件中继债务、婚姻案件之后的第三大持续上升的民事案件。与此相反,这类案件普遍存在执结率低的现象。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执行难主要表现为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情况。实践中如果自然人有经济能力,在交警部门交通事故的处理中一般会调解解决。经交警部门调解未果,出具责任认定书后,通过诉讼程序进入法院的案件,被执行人一般经济都比较困难。这类案件中交通事故已对申请人。....。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车祸后起诉要满足哪些条件,车祸后起诉需要哪些证据
一、车祸后起诉要满足哪些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谁是原告,有谁来主张权利,这看似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但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有许多当事人把它搞错了。当交通事故造成了人身伤害,要求赔偿的应由受害者本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发生死亡事故,应由死者的法定继承人(包括被扶养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通事故造成物损的,要求赔偿应由该物所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有明确的被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将车辆所有人(.....。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哪些交通事故可以选择和解,哪些交通事故不能和解
一、哪些交通事故可以选择和解(1)看伤势情况。如果伤的很轻,没有什么后遗症,经济条件没有什么负担,和解不失为一项好的选择。因为可以快速拿到钱,迅速解决问题,钱多几千少几千没有什么关系。如果你的伤很重,容易产生后遗症,且有家庭负担,我们认为通过诉讼比较好,原因:一,很多赔偿款项是由保险公司支付的,不必担心拿不到钱;二,万一留下后遗症,将来还可以继续找他;三,一般通过诉讼所获得的赔偿额比和解所获得的赔偿额高得多,至少在数万至数倍之间。(2).....。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