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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怎么收集交通事故赔偿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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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5-24  编辑:车主指南

一、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

医疗费,抢救费,伤残补偿,死亡赔偿,丧葬费,参加丧葬人员的误工费,交通费,及根据医嘱赔偿的营养费,陪护费,全休证明中的务工天数,资料所需的交通费,等等,上述费用中的大头,根据各个地方省区的不同,有严格的标准,由事故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及法院发布的上一年赔偿标准,剩下的,比如精神赔偿等等,需在合理范围内,法院方可支持。

二、怎么收集交通事故赔偿的证据

1、当事人自行收集证据

①书证的收集:交通事故索赔中涉及的书证主要包括:事故认定书、病历、出院证明、诊断证明书、医疗费票据及清单、收入证明、暂住证、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拖车费票据、停车费票据、交通费票据等。

②物证:受损的物品,如要求赔偿的应保管原物,原物不能保管的,应在双方在场情况下或请第三方见证情况下拍照保存。

③证人证言:对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寻找事故现场的证人到庭作证。

④鉴定结论:车辆损失费鉴定书、伤残鉴定书、误工时间或护理时间的鉴定书等。

⑤视听资料:可以是事故发生时现场制作的照片、录像、录音或者是电子眼拍摄的监视记录。

2、申请证据保全

当事人对于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申请法院对证据预先确认或者固定。证据可能灭失是指,证人可能死亡、物证和书证可能腐烂或者销毁,或者证人可能将来出国居住造成出庭困难。

如果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有困难的,可以向公证机构申请公证保全。

3、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当事人或委托的律师也无法取得的证据,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由法院依法调取。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也自行调取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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