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财产损失如何评估,怎样具体操作
认证专家夜雨冰寒评论(0)收藏时间:2017-05-29 编辑:车主指南
一、交通事故财产损失如何评估
1、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条“公开、公平、便民、效率”的处理事故原则,在事故发生后,首先召集各方事故当事人协商“财产损失”。对于拒绝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四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2、参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一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对财产损失的评估完成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评估结果后二日内,将评估结论复印件交其他方当事人。其他方当事人对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评估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进行重新评估。
推荐阅读:疲劳驾驶责任划分_疲劳驾驶会有什么责任
疲劳驾驶责任划分,需要通过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来划分责任。如确定是因为疲劳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规定如下:(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包括哪些,交通事故赔偿的比例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包括哪些(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未投交强险将车辆借给他人发生事故 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一、未投交强险将车辆借给他人发生事故张某驾驶摩托车与步行的陈某相撞,致陈某受伤。摩托车车主为王某,王某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且张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交警部门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记载,该道路交通事故形成原因无法查清。事故发生后,陈某在医院住院治疗35天,花费医疗费4.5万元。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后续治疗费需要大约3万元。陈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王某、张某共同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鉴定费、精神抚慰金等。....。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