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知识百科nav

交通事故调解的开始时间,交通事故调解书的效力如何

认证专家陆阳平评论(0)收藏

时间:2017-05-29  编辑:车主指南

一、交通事故调解的开始时间

因事故造成的损失不同,调解的开始时间也不同:

(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二、交通事故调解书的效力如何

道路交通事故经公安部门调解达成的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在交警主持下,自愿就事故所承担的责任及处理所达成的协议,是当事人对自身权利义务的处分,属民事合同行为。和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和解协议签订后一方当事人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宣告和解协议无效或变更、撤销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并根据以下原则处理:

(一)和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具备法律规定无效条件的,应宣告协议无效。

(二)和解协议行为人欠缺民事行为能力、代理人无权代理的,和解协议对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三)当事人签订合同时有重大误解或和解协议显失公某或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可能根据当事人请求变更、撤销和解协议。

(四)原告以和解协议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的处理有遗漏事项,或和解协议签订后有新发生费用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增加部分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对其请求事项进行审查,对和解协议确未涉及的部分,依照最赵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范围和标准处理。

(五)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解除和解协议的,应予以准许,并对损害赔偿依法处理。

推荐阅读:遇到对方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办,交通肇事逃逸有哪些表现

一、遇到对方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办?1、“私了”中逃逸行为的表现形式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发生事故后驾车逃逸;二、发生事故后当事人弃车逃逸。虽然说可以“私了”的交通事故后果均不严重,但是这两种逃逸行为在“私了”事故中也时有发生。通常表现为:(1)当双方在对事故事实的确认、或对如何赔偿的问题产生了争议,未进行友善的协商,发生了口角时,于是,一方当事人“拂袖而去”,驾车离开现场。(2)双方在核实有关情况时,乙方发现甲方车辆无车。....。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酒驾撞死人保险公司赔钱吗_酒驾撞死人保险公司赔偿吗

酒驾撞死人保险公司赔钱吗?对于商业车险来说,只要交警认定保险车辆是因驾驶员“酒后驾车”而出现的事故,保险公司均可以不予理赔。 对于交强险来说,交强险保险公司仍然对受害人人身权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如何确定交通事故双方的责任,肇事方负全部责任的情形

一、如何确定交通事故双方的责任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随着车辆的增多,道路交通事故也有逐年递增的趋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如何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过错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