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知识百科nav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有哪些,交通事故认定书是证据吗

认证专家学良评论(0)收藏

时间:2017-05-27  编辑:车主指南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有哪些

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是证据吗

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不是证据,应该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予以辩证的考察。我们首先要明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同于交通事故认定书,前者不是证据,而后者是证据。

在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之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对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责任所作的综合评判被称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而依法作出的行政文书。因此,交通事故认定在本质上是一种行政执法行为。这一点,从当事人对该责任认定书可以要求复议、复核得到印证。由此得出的结论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解决的是法律问题,而不是证据问题,它不属于我国刑诉法规定的七类法定证据的任何一种。

《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以后,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所作的事故认定书被称为“交通事故认定书”,删除了“责任”二字。该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不难发现,这条规定明确了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虽然该文书还要对当事人的责任进行认定,但其性质已定位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这也表明交通事故认定书既可以作为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的依据,也可以作为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者提起公诉的证据,还可以作为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和确定损害赔偿的证据。与此相对应,《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同于《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该法没有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复议和复核的权利。这也从侧面印证了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同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它不是一种行政确认,也不是法律适用的文书,而只是一种“证据”。

推荐阅读:交通事故复议的程序,交通肇事的刑事责任

一、交通事故复议的程序1。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处罚不服,可在接到处罚裁决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30日内,应做出复议决定。2。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此外,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当事人可在接到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重新认定。二、交通肇事的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什么是紧急避险,紧急避险引起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

一、什么是紧急避险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社会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更大的损害,不得己而采取的紧急措施。紧急避险必须符合如下条件才能构成:一是必须存在正在发生,并威胁社会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合法权益的危险;二是必须情况紧急,没有其它方法可以避免危险才能采取避险措施;三是避险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也就是说,紧急避所造成的损害必须小于不采取这种措施必然造成的损害。二、紧急避险引起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民法通则》第129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交通事故哪些情形不适用调解,哪些情形下可快速处理

一、交通事故哪些情形不适用调解我国《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事故责任书交付当事人:(一)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二)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三)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四)当事人不同意交通警察调解的。有前款规定情形一或者调解未达成协议及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