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知识百科nav

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怎样认定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

认证专家金昊天评论(0)收藏

时间:2017-06-01  编辑:车主指南

一、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是一个主客观相一致的行为,即行为人除了必须具有逃逸的客观外在行为方式,同时还必须具有逃逸的故意,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表明逃逸行为的心态只能是故意,如果仅仅具备离开现场的外部特征,而不存在逃逸的主观故意,则不能认定为此处的逃逸。所以认定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必须从主观、客观两个方面把握。

(一)认定逃逸存在一个前提条件,即行为人对肇事事故应是明知的。如果行为人对肇事事故不明知,而驾车继续行使,主观上没有恶性。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只是在进行正常的驾驶行为。所谓的逃逸时不能成立的,如果对于这种驶离现场的行为以逃逸论处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是典型的客观归责,无论从刑事立法基本原则还是从司法公正角度出发都是不适宜的。当然,这里的明知并非要求肇事者对于其中所有的细节都有着具体的明知,只要坚持主客观统一的原则,对于肇事存在盖然性、可能性的明知,就符合要求。

(二)逃避抢救义务以及其后逃避责任追究。一般情况下,逃逸者不履行抢救义务和逃避责任的动机是重合的,但在特定情况下,也可能存在着并不逃避抢救义务但尽可能地逃避肇事责任追究或者不履行抢救义务但并不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单一动机的情况,前者如甲驾车将被害人撞成重伤后,将被害人尽快送到医院,但之后一走了之的情形。只要具备逃避抢救义务和逃避责任追究这两个动机中的任何一个,都应认为具备了逃逸。

二、怎样认定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

(一)逃逸人主动到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

(二)逃逸人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向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报案,等候处理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

(三)逃逸人途中向交管部门或当地有关部门报案,等待接受处理的。

(四)根据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认定为刑事案件并移交刑侦部门立案处理: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故意致被害人伤亡的;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遗弃,致使被害人因无法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疾的。以上认定标准在全国各地交管部门和法院具有共性。

推荐阅读:开车接听手机生肇事,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和项目

因接听手机电话而生事故2016年5月26日,薛某某驾驶豫A号小型轿车,沿着五老线行驶至五老线修武村村南路段时,与骑电动车的贾某某相撞,致使贾某某死亡。据调查,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时拨打接通电话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在感叹悲剧的同时,我们不仅对事故的后续处理心忧,交通事故赔偿的标准和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和项目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拼车发生车祸由谁负责,拼车发生车祸应如何赔偿

一、拼车发生车祸由谁负责1、拼车分有偿和无偿。有偿拼车是指需车方向供车方支付一定对价的拼车形式,其中支付的对价可以是金钱、油卡,也可以是其他财物。双向拼车也可视为有偿拼车。无论是在有偿拼车还是无偿拼车的情况下,对于乘车人因为交通事故而受到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司机均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偿拼车与无偿拼车,司机承担的责任大小会有所区别,一般情况下,对于有偿拼车,司机与搭乘人之间实际上就形成了客运合同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司机负有将搭乘者安。....。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交通事故认定全部责任的情形,认定同等责任的情形

一、交通事故认定全部责任的情形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为全部责任:(一)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二)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三)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刮撞同向行驶非机动车的;(四)当事人驾驶车辆在人行道或行人通行范围内刮撞行人的;(五)当事人驾驶车辆刮撞依法在人行横道内通行的行人的;(六)当。....。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