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好意同乘 好意同乘下机动车承担什么责任
认证专家王君昊评论(0)收藏时间:2017-05-29 编辑:车主指南
一、什么是好意同乘
好意同乘又叫搭便车、搭顺风车,是指经同意无偿搭乘他人车辆的行为,乘车入主要是亲属、朋友、同学、同事等,其主要有两个特征:一是无偿性,属于车辆保有者的一种施惠行为,不向同乘者收取任何费用;二是乘车经过了车辆保有者的同意。判断是否无偿,必须看车辆的保有者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对于某些人出于朋友关系而为的请客吃饭,或者自愿承担部分路费油费,虽然同乘者也支付了一定的费用,仍应属于“好意同乘”范畴。
二、好意同乘下机动车承担什么责任
好意同乘侵权责任是道路交通事故侵权责任中的一种具体责任形式,该类案件在日常生活中非常普遍,如上下班搭乘便车、同事朋友间共用车辆外出旅游等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好意同乘者受伤。对于该类侵权责任的认定,《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现行立法并无统一明确的规定,主流观点认为。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驾驶者应当对好意同乘者承担责任。好意同乘者元播搭乘的行为并不意味着其甘愿冒一切风险。驾驶者对于好意同乘者的注意义务并不因为有偿与无偿而加以区分。对于驾驶者同样适用无过错责任。搭乘者有过错的,应减轻驾驶者的民事责任;搭乘者无过错的,可以适当酌情减轻驾驶者的民事责任,但是对于精神损害部分的赔偿请求法院不应予以支持。
好意同乘的侵权行为应适用无过错责任。生命价值至高无上,好意同乘者应当与有偿的乘客享有同等的权利,驾驶入应当承担同样的注意义务。车辆提供者对于搭乘者的注意义务并不因为有偿与无偿而加以区分,好意同乘者搭载他人车辆,绝不意味着乘车人甘愿白担风险,不能认为好意同乘者放弃遭受交通事故损害的索赔权利,驾驶员也不能因为好意同乘者是无偿搭车而随意置好意同乘者的生命、财产于不顾,好意同乘不能作为驾驶员和车主免责的根据。
应当平衡好意同乘者和机动车所有人的利益冲突,确定适当的赔偿规则。好意同乘者毕竟是无偿搭车,出了交通事故如果让驾驶者承担与有偿搭乘者一样的责任,对于驾驶者也不公平。因此,在赔偿范围上,搭乘者有过错的,应减轻驾驶者的民事责任;搭乘者无过错的,可以适当酌情减轻驾驶者的责任。但是,对于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不应支持。
推荐阅读:非机动车事故如何处理,非机动车事故处理办法
非机动车事故如何处理?关于非机动车事故处理办法如下所示: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后,非机动车驾驶人应记下肇事车的车牌号,保护好现场,及时报警。如伤势较重,要记下肇事车的车牌号并报警,求助他人标明现场位置后,及时到医院治疗。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后,在无法自行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应迅速报警,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如当事人受伤较重,应求助其他人员,立即拨打122报警,并拨打120或119求助。.....。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交通事故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如何计算
交通事故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有哪些?交通事故被扶养人生活费(未成年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2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18岁—年龄),更多交通事故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下文介绍。以前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是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或者基本生活费标准,前者每月就是几十元,后者实际上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不过每月二三。....。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交通肇事罪该如何认定,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
一、交通肇事罪该如何认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即,所谓交通肇事逃逸就是行为人在交通运输肇事中具有以下情形并因逃避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