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肇事车主的责任有哪些,交通肇事的刑事责任
认证专家学良评论(0)收藏时间:2017-05-29 编辑:车主指南
一、驾驶员肇事车主的责任有哪些
肇事驾驶员并非车主,车主是驾驶员的雇主,比如运输公司司机,出租汽车司机等。虽然驾驶员是实际控制的人,但是受雇佣合同的指派,为了雇主的利益工作,如果雇员在履行职务行为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雇员故意或者存在重大过错的,雇主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雇员追偿。所以受害人可以向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要求赔偿,如果交通事故是驾驶员违章造成的,车主在先行赔偿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
驾驶员并非车主,车主为雇主的,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但是并非履行职务过程中发生,而是在办私事时候发生交通事故。如使用单位车辆接送子女上下学途中,帮自己拉装修建材等。驾驶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暂时无力赔偿的,应由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先行赔付,再向驾驶员追偿。
车辆借给他人使用,无论有偿(出租),还是无偿(借用),车主和驾驶员之间不存在执行职务关系,借用车辆发生事故时,由驾驶员与受益人为共同被告,负责赔偿责任。车辆被借用后,借用人未经过原车主同意又转接他人的,他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车主、借用人和转借中的使用人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车主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借用人和实际使用人追偿。
肇事车辆在被承包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和承包、承租人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违法转包的,车主、车辆营运承包人、以及转包中的承包人、驾驶员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车主入股不同意转包的,承担责任后可以向非法转包的承包人追偿,也可以向肇事司机和非法转包中的承包人追偿。
二、交通肇事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依法处理肇事案件的通知》,对于构成,应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的肇事者,要追究刑事责任。
(一)具有下列情节之一,并符合上述“1”或“2”的规定,按照“1”或“2”的规定从重处罚:
1、酒后驾车的。
2、非司机驾驶机动的。
3、驾驶无牌照车辆的。
4、明知机动车辆关键部件失灵仍然驾驶的。
5、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6、犯交通肇事罪,畏罪潜逃,或有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或隐瞒事故真相,嫁祸于人的。
(二)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的数额,起点在3万元至6万元之间的。
2、造成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
3、重伤1人以上,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
(2)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视为“情节特别恶劣”,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造成2人死亡。
推荐阅读:交通事故按怎样的程序处理,交通事故的处理期限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按怎样的程序处理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立即打122电话报警,听候处理。2、公安交警部门接报后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取证,恢复交通。3、经现场勘查,不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非道路交通事故的结论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立案调查。4、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对交通事故车辆、.....。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怎么判断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的构成是怎样的
一、怎么判断交通肇事罪1、交通肇事罪与交通事故中意外事件的区别:二者区别的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过失。主观上有过失,则构成交通肇事罪;如行为人由于不能预见、不能抗拒、不能避免的原因引起交通事故,则不存在罪过,不能认定为犯罪。2、交通肇事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的区别:主要区别在于发生的场合以及侵害的客体不同。本罪致人死、伤发生在交通运输过程中,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而后两者则发生在日常生活中,客体是特定个人的生命、或健康权。....。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已履行自愿达成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可否反悔
一、已履行自愿达成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柯南是某村农民。2012年5月某日,柯南骑自行车到邻村的亲戚家里串门。当骑至某公路转弯处时,被迎面开来的左卫东驾驶的小桥车利倒。左卫东当即将其送往医院治疗。柯南受伤住院半个月,花去医疗费用3000余元。住院期间,左卫东多次前往医院探视并垫付了部分医疗费用。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现场勘查认定:此次交通事故是由于左卫东违反恤路交通安全哪“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