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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肇事车主的责任有哪些,交通肇事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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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5-29  编辑:车主指南

一、驾驶员肇事车主的责任有哪些

肇事驾驶员并非车主,车主是驾驶员的雇主,比如运输公司司机,出租汽车司机等。虽然驾驶员是实际控制的人,但是受雇佣合同的指派,为了雇主的利益工作,如果雇员在履行职务行为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雇员故意或者存在重大过错的,雇主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雇员追偿。所以受害人可以向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要求赔偿,如果交通事故是驾驶员违章造成的,车主在先行赔偿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

驾驶员并非车主,车主为雇主的,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但是并非履行职务过程中发生,而是在办私事时候发生交通事故。如使用单位车辆接送子女上下学途中,帮自己拉装修建材等。驾驶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暂时无力赔偿的,应由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先行赔付,再向驾驶员追偿。

车辆借给他人使用,无论有偿(出租),还是无偿(借用),车主和驾驶员之间不存在执行职务关系,借用车辆发生事故时,由驾驶员与受益人为共同被告,负责赔偿责任。车辆被借用后,借用人未经过原车主同意又转接他人的,他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车主、借用人和转借中的使用人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车主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借用人和实际使用人追偿。

肇事车辆在被承包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和承包、承租人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违法转包的,车主、车辆营运承包人、以及转包中的承包人、驾驶员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车主入股不同意转包的,承担责任后可以向非法转包的承包人追偿,也可以向肇事司机和非法转包中的承包人追偿。

二、交通肇事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依法处理肇事案件的通知》,对于构成,应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的肇事者,要追究刑事责任。

(一)具有下列情节之一,并符合上述“1”或“2”的规定,按照“1”或“2”的规定从重处罚:

1、酒后驾车的。

2、非司机驾驶机动的。

3、驾驶无牌照车辆的。

4、明知机动车辆关键部件失灵仍然驾驶的。

5、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6、犯交通肇事罪,畏罪潜逃,或有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或隐瞒事故真相,嫁祸于人的。

(二)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的数额,起点在3万元至6万元之间的。

2、造成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

3、重伤1人以上,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

(2)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视为“情节特别恶劣”,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造成2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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