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数额
认证专家李开宇评论(0)收藏时间:2017-05-23 编辑:车主指南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数额根据以下项目加以确定:
1、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
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交通费
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8、住宿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9、财产直接损失费
推荐阅读:交通事故责任怎样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期限
一、交通事故责任怎样认定(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灭失,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根据当事人的过错在导致交通事故中的作用确定各方的责任,作用大的,承担主要责任;作用相当的,承担同等责任;作用小的,承担次要责任;(3)各方均无导致交通。....。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交通事故诉讼如何立案,交通事故赔偿诉讼的特征
一、交通事故诉讼如何立案一、赔偿诉讼(一) 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1、 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2、 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 原告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4、 当事人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家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5、 提交肇事。....。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交通事故赔偿要什么材料,交通事故赔偿程序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赔偿要什么材料?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明(如果有);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3、门诊病历本;4、医院住院病历;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8、交通费住宿费票据;9、关于需要营养的诊断证明(如果有);10、司法鉴定书和鉴定。....。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