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知识百科nav

水上交通事故有哪些,水上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认证专家鲁宁评论(0)收藏

时间:2017-05-31  编辑:车主指南

一、水上交通事故有哪些

水上交通事故指:

(1)碰撞事故;

(2)搁浅事故;

(3)触礁事故;

(4)触损事故;

(5)浪损事故;

(6)火灾、爆炸事故;

(7)风灾事故;

(8)自沉事故;

(9)其他引起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的水上交通事故。

二、水上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申办对象资格:

舶舶、排筏、设施在我省辖区水域发生交通事故,应以最快的方式将船舶、排筏、设施的名称、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受损情况及现状、救助要求、事故原因向交通事故发生地或就近的海事机构报告。当事人应当在发生交通事故后48小时(港区内24小时)内向海事机构书面报告。

申办材料:

(l)交通事故报告书;

(2)船舶签证簿、船舶检验证书、航行日志、轮机日志等有关船舶法定证书、文书和船员证书、证件或其复印件;

(3)有关技术鉴定、检验报告和其它证据;

(4)保险文书、运输合同或运输单证;

(5)海事机构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

办理程序:

l、立案受理;

2、事故调查;

(1)及时准确、全面收集事故信息和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处理;

(2)初步了解情况;

(3)收集与事故情况有关的一般资料;

(4)聘请有关部门、专家进行鉴定。

3、事故处理;

(1)全面分析事故原因;

(2)制作《水上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向有关部门和人员提出加强安全管理的建议;

(3)对事故作出责任认定;

(4)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给予行政处罚;

(5)填写结案报告。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199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

4、《江苏省内河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推荐阅读:交通事故中交警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措施,如何实施

一、交通事故中交警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措施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在执法过程中,因制止违法行为、避免危害发生、防止证据灭失的需要或者机动车驾驶人累积记分满12分的,可以依法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一)扣留车辆;(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三)拖移机动车;(四)收缴非法装置;(五)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二、交通事故中交警如何实施强制措施需要采取扣留车辆、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行政强。....。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哪些情况不算交通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会惹哪些麻烦

一、哪些情况不算交通肇事逃逸除了哪些情况可以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外,交管部门还对哪些行为不构成肇事逃逸做出了规定: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如何对待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怎么办

一、如何对待交通事故认定书 1、对于交通警察的询问一定要认真对待,准确回答交通警察所做的询问笔录对于事故认定是非常重要的依据之一,因此在回答询问的问题时就一定要认真回答,准确回答。尤其是在发现交通警察故意偏袒某一方时就更要注意。2、对于交通警察的现场勘察也要给予足够的重视。现场勘察是事故认定的重要依据,勘察人员所绘制的现场图是非常重要的证据。在实践中经常听到这样的话:现场图不符合实际。然而再不符合实际也无法证明,因为你没有证据能够推翻交。....。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