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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写交通事故的经过,怎样配合交通肇事逃逸协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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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5-23  编辑:车主指南

一、怎样写交通事故的经过

事故经过材料应当客观、真实、能够全面地反映事故情况。其格式可参考如下: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个人基本情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现场周围的重要环境、天气、道路状况;

3、当事人及对方当事人的交通方式、车辆的行驶方向、所要达到的目的地;

4、发现险情的路面情况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5、驾驶证的准驾类型、办理时间,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及车辆类型、牌照号码;

6、预估事故的损失情况,抢救伤者和财物的基本情况;

7、有关目击证人的情况及证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

8、亲笔人或代笔人签字捺印。撰写事故经过日期。材料要用蓝黑钢笔书写,并且字迹要工整清楚。

二、怎样配合交通肇事逃逸协查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证人证言、交通事故现场痕迹、遗留物等线索,及时布置堵截和追缉;

(2)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发协查通报、向社会公告等方式要求协查、举报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发出协查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告时,应当提供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基本事实、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情况、特征及车辆逃逸方向等有关情况;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提供有效线索或者协助的人员、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接到协查通报不配合协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追究经办责任人和单位主管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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