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停车告知单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什么
认证专家李伟征评论(0)收藏现在许多人都购买了汽车作代步,然而相对的是停车位变得缺少起来。有的车主在临时停车后回来,就发现车窗上多了一张违法停车告知单,有的车主也细看了告知单上的内容,违法停车告知单违反,车主也想知道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什么,下面可以来看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内容是: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
也就是说车主将车辆没有停放在规定地点,而且在临时停放的时候,车主的车辆是有妨碍到其他车辆以及行人的通行情况。那么交警发现到也自然会对车主进行处罚。
对于车主的违法停车,交警作出的处罚可以根据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