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国三什么时候淘汰
解答(1)收藏国三汽车是在2027年开始陆续淘汰。国三标准是从2008年7月1日开始执行的,还没有达到15年年限,所以国三柴油车不会被立刻淘汰,等过渡期之后才能强制淘汰。
国三汽车报废标准: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第5条规定,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以下是对于国三标准的相关介绍:
1、国三标准: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5号《关于发布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排放限值的新机动车型和发机型的公告》,国三标准,主要适用于3.5吨的轻型汽油车和柴油车,相当于欧III标准,全国的开始实施日期是2007年7月1日。
2、国三标准的提高:国三标准有一个很大的提高,主要是强调了-7度的机动车的排放标准,这在国外没有;另外一个是机动车零启动的标准,OBD(车载诊断系统),在车辆使用的全过程中,车辆排放出现相关问题,车会自动发出警报,车主应该到维修站去维修,排除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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