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的举证责任,交通事故中无需证明的事项
认证专家伍兴生评论(0)收藏时间:2017-05-23 编辑:车主指南
一、交通事故诉讼的举证责任
1、一般规则:即“谁主张,谁举证”。是指交通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如果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不能够提出证据或者该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提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例如:在一起交通事故中的受害方提出自己曾在某医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用5000元,但由于某种原因,致使该医疗票据遗失,且无法在医院补回,则该当事人就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因为它无法提出证据对自己的主张加以证明。
2、特殊规则:即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按照一般规则的举证原则,原本应该由提出该事实主张的人提出证据加以证明,但在一些特定的侵权诉讼中,侵权行为的具体方法、侵权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由提出该事实主张的人举证存在现实的困难和不公平的后果,
而另一方当事人则由于其特定的身份、职责和岗位要求而对该事实负有天然的举证责任,因而由法律明文规定由另一方当事人举证的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条第一款第2项明确规定:“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在交通事故中的举证责任倒置只存在于机动车辆和行人、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情形,由机动车一方负举证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不能够证明非机动车或行人一方有故意或过失,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即使是此种情形,非机动车、行人一方也并不是就不承担任何举证责任,就特定事项如自身受损害程度、要求赔偿数额多少的有关证据等,受害人仍然负有举证责任。
3、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责任:是指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提出事实主张的当事人一方举证责任能力有限,则由法官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据自由裁量权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和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方的情形在实践中比较特殊,而且相对比较简单,因而接下来本文中将重点介绍根据举证责任的一般规则下的各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二、交通事故中无需证明的事项
1、根据法律规定无须证明的事项:
(1)众所周知的事项,比如天下雨路面肯定会很滑,这是众所周知的事项,自然不用我们证明路面为什么会很滑;
(2) 自然规律及定理,如上例中,为什么会下雨,就是属于自然规律,不属于举证范畴;
(3)根据法律规定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比如道路交通事故中,车辆发生剧烈碰撞后,一般会发生损害,而不用去做车辆经过剧烈碰撞是否会发生损害这样的假设,然后去证明;
(4)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所确认的事实;
(5)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6)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上述(4)(5)(6)的文书被法律赋予了强制执行的效力,而不用另外证明其合法性。
推荐阅读:交通事故刑事自诉所需证据,交通事故执行需哪些证据
一、交通事故刑事自诉所需证据刑事自诉是公诉的对称,是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1、侵占案。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虐待案。4、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交通事故刑事自诉。....。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单方交通事故如何索赔,单方交通事故索赔需要哪些单证
一、单方交通事故如何索赔所谓单方事故是指在交通事故、火灾、爆炸等突发性安全事故中,其事故原因完全是由事故中多方中的一方或者是唯一受害的一方自身造成的,这类事故就叫做单方事故。在单方交通事故中,如有多方在内,则负有责任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负责对其他方进行赔偿等补偿措施。比如自己开车擦个花、撞墙等等。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损失较大可由保险公司确认是否向当地警署报案或保险公司现场查勘。对于单方交通事故如何索赔包括两。....。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有哪些,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程序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有哪些(一)财物方面。财物受损的赔偿包括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和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具体赔偿原则分以下两种情况:1、对局部损失可以修复的,应赔付修复费用及车辆、物品因局部损失而导致的贬值损失。2、对已无法修复的车辆、物品,应赔偿其实际价值与残余价值之间的差额部分。(二)人身方面。生命、健康受到损害,其本身是不能用金钱折价的,所赔偿的只是由于生命、健康受到损害而引起的实际财产损失。人身受到损害应赔偿的范围为:1、受害。....。查看全文>>